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7-05-12 5769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人社函〔2017〕93 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今年我省推荐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从全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中遴选产生。重点选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选拔条件”的各类高精尖人才;符合我省发展需求,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中具有重大原始创新和产业革命的项目研发人才;有重大发明、创造,其项目的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且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应用前景广阔,有很强自主创新的项目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或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发表重要原创性论文者;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二、推荐程序。选拔推荐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根据选拔条件、程序要求,按照隶属关系(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单位推荐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选拔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厅根据各地、各部门推荐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后,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申报数量。按照文件要求,2017年我省推荐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为15人。为保证选拔质量,各市和有关单位部门在人选推荐时要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地市要着重推荐本地区重点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的产业创新人才,名额为每市2-3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单位,重点推荐在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军人才,名额为每单位1-2名。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二)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3份,不需装饰,但需规范,相关表式见附件(均从www.hebrs.gov.cn“资料下载”中下载)

(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著作、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一览表用A3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表格电子文档(用Word软件制作)一份。

(五)同时另生成数据库文件。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候选人数据包,数据包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请于www.zhichen.com.cn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注: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要一致。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是开发我省人才资源,盘活人才存量,扩大人才增量的战略举措。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我省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市(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对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要严格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三)由于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务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学臣;

联系电话:0311-88616703。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

    2、2017年度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