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医药机构申报纳入市本级医保协议管理定点范围
的公告
根据邯人社字【2017】39号文件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6]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首批集中受理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市本级医保协议管理定点范围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
(一)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二)地点: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中心医疗医药定点机构管理处705房间(人民东路343号,联系电话0310-2031819)。
二、申请条件:
按《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6〕13号)所列的申请条件执行。
三、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按《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填写有关申请表(下载地址:yyylddjgglc@sina.com邮箱密码:2031819),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四、补充说明:
1、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2、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验收、组织评估、结果公示、签订服务协议、开通联网。审核验收、组织评估的时间根据首次申请纳入的医药机构数量确定。
2017年5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