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郸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冀人社规〔2017〕12号文件做好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
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12号)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