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2017年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分批次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批体检
第一批体检对象共39人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定于6月19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第二批体检对象共117人
报考检察院、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定于6月21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批体检对象共134人
报考选调生的考生定于6月23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第四批体检对象共165人
报考市直和部分县区职位的考生定于6月26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第五批体检对象共147人
报考剩余县区职位的考生定于6月28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每次体检的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6:30前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2张近期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到邯银大厦中楼大厅内集合。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医院按标准统一收取。
四、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54号)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邯郸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0310—3017615 0310—3118823
邯郸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