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邯人社字〔2018〕25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0日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邯市传〔2018〕4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稳定无事故为总目标,在全局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为牵引,采取贴近实际的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杜绝不稳定、不安全的生产责任事故,切实提高全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整体水平。
二、排查整治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第2号)《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邯发〔2017〕6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通知》(邯政字〔2018〕47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本部门本处室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整治:
(一)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1.对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通知》(邯政字〔2018〕47号)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将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情况;
2.建立健全并落实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追责问责工作制度情况;
3.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制定并发布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情况;
5.制定重大隐患排查认定标准情况;
6.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整改措施、期限、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情况。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落实。
1.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情况;
2.整治只检查不处罚,常年“零立案”“零处罚”问题情况;
3.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人情执法、协议执法问题情况;
4.整治执法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隐患问题描述不准确,案卷文书不齐全,不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问题情况。
(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
1.整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发证、谁负责”,“管合法行为,必须打击非法行为”落实不到位问题情况;
2.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职责落实不到位,行政区域内、行业领域内长期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不能及时查处问题情况。
(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
1.整治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
2.按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并及时批复结案情况;
3.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情况,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情况。
(五)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1.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中毒、用车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 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5.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分类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和标准。
2.结合“两个清单”明确的事项,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计划。
3.认真梳理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联责任,明确到具体人。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0日前)。
1.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和完成时限。
2.开展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零立案”“零处罚”。
3.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处室(单位)对监管对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十查十看”要求进行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登记在案,建立台账。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对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看是否有遗漏、整治不到位问题,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分析不足,找准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殷立君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属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主要领导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负总责,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以及监管单位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负直接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联责任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台账清单。
相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建立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攻坚行动期间相关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将发现的重大隐患全部登记入册;建立案件查办清单,对所有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建立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发现1起,依法处理1起;建立追责问题清单,严格对工作不力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四)组织监管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负有监管职能的处室(单位)要组织发动监管单位按照“八查八看”要求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四个干”的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监管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登记造册,责任到人。要把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动态管理,做到排查到人、整改到人、监管到人,确保全面排查、立查立改、整改到位。要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处室(单位)要在2018年11月底前书面报送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报送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2019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王占元 杜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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