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邯人社劳监罚字[2018]第005号 | 拒绝改正 | 罚款 | 拒绝执行邯人社劳监改通字[2018]第179号限期改正指令书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邯郸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邯郸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十六条(二)项 | 无锡泛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282628369372J | 蒋泉龙 | 罚款15000元 | 20181219 |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 | |||||||
邯人社劳监处字[2018]第001号 | 行政处理 | 支付工资、加付赔偿金 | 拒绝执行邯人社劳监改通字[2018]第179号限期改正指令书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 无锡泛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282628369372J | 蒋泉龙 | 支付田晓海等八人工资33720元,加付50%赔偿金16860元。 | 20181219 |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 | |||||||
邯人社劳监罚字[2018]第006号 | 拒绝改正 | 罚款 | 拒绝执行邯人社劳监改通字[2018]第244号限期改正指令书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邯郸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五)条、《邯郸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十六条(一)项 | 邯郸国际陆港有限公司 | 91130400575521915Q | 陈晓辉 | 罚款8000元 | 20181219 |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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