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30 6667

 

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93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翻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二级笔译、英语三级口译、英语三级笔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下半年口译考试、下半年笔译考试均采取机考方式,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置考区和考点,考试报名不作地域、语种等方面的限制。

1、下半年口译考试

日期

时间

科目

考试

方式

11

16

(周六)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机考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考试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2、下半年笔译考试

日期

时间

科目

考试

方式

11

17

(周日)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俄、德、西)

机考

1330—1630

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

下半年笔译考试采用机考方式,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要注意告知、提醒应试人员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二)考区设置

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二、三级翻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在口译考试、笔译考试报名中,原则上不作语种、级别、地域等方面的报考限制。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1,可从网站下载、复印使用。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类)》科目考试。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3日~16日。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下半年92217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学历在读阶段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已取得的上一层次学历,如:本科在读人员,应填写已经取得的大专或高中学历。

(三)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二级考全科和三级报考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一级、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16-18日,按照属地原则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111113室)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一级报考人员持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以及聘任材料,复印件1份。

4、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或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2217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17-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笔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笔译考试《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二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三级笔译考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笔译实务》科目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

(二)口译考试

报名费每人10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00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400元),一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300元)。

七、考前告知

口译、笔译机考采用全国统一的机考系统和管理模式。

(一)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二)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三)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四)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五)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六)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八、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9829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所在学校

 

  

  

 

   

 

兹证明:学生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         口译或笔译二选一填写)专业(MTI)。如成绩合格将于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249所)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3

华北电力大学

45

兰州大学

67

河北大学

2

安徽师范大学

24

外交学院

46

西北师范大学

68

华北理工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5

中国科学院大学

47

兰州交通大学

69

河北师范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6

北京工商大学

4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70

燕山大学

5

安徽工业大学

2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9

中山大学

71

河北传媒学院

6

安徽理工大学

28

中国传媒大学

50

华南理工大学

72

河北工业大学

7

安徽工程大学

29

中国人民大学

51

华南师范大学

73

河北科技大学

8

安庆师范大学

30

中国政法大学

52

暨南大学

74

河北经贸大学

9

北京大学

31

北京中医药大学

53

广东工业大学

75

河北农业大学

10

北京外国语大学

32

中央财经大学

54

华南农业大学

76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1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3

中央民族大学

55

广西大学

77

河南大学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

西南大学

56

广西民族大学

78

河南科技大学

13

北京师范大学

35

四川外国语大学

57

广西师范大学

79

河南师范大学

14

北京语言大学

36

西南政法大学

58

广西科技大学

80

信阳师范学院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7

重庆大学

5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1

郑州大学

16

首都师范大学

38

重庆师范大学

60

桂林理工大学

82

河南农业大学

17

北京交通大学

39

重庆医科大学

61

广西师范学院

83

河南中医学院

18

北京科技大学

40

重庆邮电大学

62

贵州大学

8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9

北京理工大学

41

厦门大学

63

贵州师范大学

85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

北京林业大学

42

福建师范大学

64

贵州财经大学

8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1

北京邮电大学

43

福州大学

65

海南大学

87

黑龙江大学

22

国际关系学院

44

华侨大学

66

海南师范大学

88

东北林业大学

89

哈尔滨工程大学

118

湖南工业大学

147

江西财经大学

176

山东科技大学

90

哈尔滨工业大学

119

东北师范大学

148

景德镇陶瓷大学

177

山东师范大学

91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0

吉林大学

149

赣南师范大学

178

烟台大学

92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1

延边大学

15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79

中国石油大学

93

牡丹江师范学院

122

吉林师范大学

151

大连外国语大学

180

山东建筑大学

94

华中师范大学

123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152

大连海事大学

181

齐鲁工业大学

95

武汉大学

124

长春师范大学

153

大连理工大学

182

山东理工大学

96

湖北大学

125

东北电力大学

154

东北大学

183

山西大学

97

华中科技大学

126

长春大学

155

辽宁大学

184

山西师范大学

98

三峡大学

127

南京大学

156

辽宁师范大学

185

太原理工大学

99

武汉理工大学

128

南京师范大学

157

沈阳师范大学

186

西安外国语大学

100

中国地质大学

129

苏州大学

158

大连海洋大学

187

陕西师范大学

10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0

东南大学

159

东北财经大学

18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2

中南民族大学

131

河海大学

160

沈阳建筑大学

189

西安交通大学

103

华中农业大学

13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1

沈阳理工大学

190

西北大学

104

武汉工程大学

133

南京理工大学

16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91

西北工业大学

105

武汉科技大学

134

南京农业大学

163

内蒙古大学

192

空军工程大学

106

湖北中医药大学

135

江苏师范大学

164

内蒙古师范大学

193

陕西科技大学

107

武汉纺织大学

136

扬州大学

165

内蒙古工业大学

194

西安理工大学

108

湖南师范大学

137

中国矿业大学

166

宁夏大学

195

西安石油大学

109

中南大学

138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167

山东大学

196

西北政法大学

110

湖南大学

139

南京林业大学

168

中国海洋大学

197

西安科技大学

111

长沙理工大学

14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69

济南大学

198

西安工程大学

112

湖南科技大学

141

南京邮电大学

170

聊城大学

199

延安大学

113

湘潭大学

142

江西师范大学

171

鲁东大学

200

西安邮电大学

11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43

南昌大学

172

青岛大学

201

西藏民族大学

115

吉首大学

144

华东交通大学

173

青岛科技大学

202

复旦大学

116

湖南农业大学

145

南昌航空大学

174

曲阜师范大学

203

上海交通大学

117

南华大学

146

江西理工大学

175

山东财经大学

204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5

同济大学

217

上海财经大学

229

南开大学

241

昆明理工大学

206

华东师范大学

218

四川大学

230

天津外国语大学

242

云南农业大学

207

东华大学

219

成都理工大学

231

天津财经大学

243

宁波大学

208

上海大学

220

电子科技大学

232

天津大学

244

浙江大学

20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21

四川师范大学

233

天津理工大学

245

浙江工商大学

210

上海海事大学

222

西华大学

234

天津师范大学

246

浙江师范大学

211

上海理工大学

223

西南财经大学

235

中国民航大学

247

浙江理工大学

212

上海师范大学

224

西南交通大学

236

新疆大学

248

杭州师范大学

213

华东理工大学

225

西南科技大学

237

新疆师范大学

249

浙江财经大学

214

华东政法大学

226

西南石油大学

238

云南大学

 

 

215

上海中医药大学

227

西南民族大学

239

云南民族大学

 

 

216

上海海洋大学

22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40

云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