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5 115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1827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


 


刘素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中医药减免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承载着中国古代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和理论知识是一项功在民族、利在国家、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作为医疗保险有责任实实在在的支持中医这一中华瑰宝。坚持稳定合作、长期持续的购买优质的中医药资源,造福百姓。


为大力推广中医事业,我市于20167月出台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政发﹝20167号)。该文件试行期为2年,其中,文件规定的住院使用中药(汤剂、目录内中药饮片)支付比例100%的政策条款试行期为1年,现试行期满,自动终止。该政策试行一年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国家人社部、河北省人社厅等医保领


域对邯郸市中药全免政策给予了关注,表示医疗保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医疗保险强调个人、集体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个人责任的缺失会造成办医保的方向偏差。比如:个别医疗机构鼓励本不该住院的患者住院治疗并且只服用中药治疗。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药过程中,有大处方、过量带药等现象,不仅浪费医疗资源同时增加了基金支出压力。


从支持中医、中药的角度来说,医保在群众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中,允许将所有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中医、中药纳入支付范围。在群众住院时,允许将所有医保目录范围的中医、中药纳入支付范围,且在保障范围上达到了100%。在保障范围上的不断拓宽,是对中医药的更大更有力的支持,更加的具有社会效益。从医保数据上看,拓宽中医药的保障范围,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大,医保需要花更多的钱。虽然报销比例不是100%,也是相当的高,职工平均在90%,城乡居民在80%。中医、中药和医保都是国家的宝贵资源,都应该强调个人责任,强调节约意识,让群众有少量负担,能够更加健康发展,持续发展。更加体现中医药的价值所在。


前期,我们在出台文件政策时,对中医药实施了倾斜支持。在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中,普通门诊(75元),拔罐、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给予医保待遇的报销。中医院的起付线比同等级的医疗机构下浮一个等级。根据国家医保目录规定,积极的将更多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中,将中医和中药纳入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用药、诊疗报销范围。提高中药在常见慢性病治疗中的作用发挥。


下一步,认真执行国家医改有关支持中医药的各项政策,积极制定支持中医、中药的配套政策,传承中华瑰宝。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622


 


 


 


 


 


 


 


 


 


 


 


领导签发: 殷立君


联系人及电话:代海 31115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