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311-66908940
传 真:0311-66908697
电子邮箱:stsbjjc@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