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认真按照《条例》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由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联系电话311151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内容,通过局官方网站、“邯郸人社”微信公众订阅号和微信公共服务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50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63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3条,包含政策解读条,招考招录信息16条,人大政协提案答复23条。在持续维护原有个专题专栏的基础上新开个专题专栏。“邯郸人社”微信公众订阅号推送信息55265条,“邯郸人社”微信公共服务号坚持每月满频次推送信息。2023年,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能,不断优化完善局内办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职责要求,局法规处和聘用律师积极参与,涉及多处室、单位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保障答复合法合规全面的基础上努力缩短办理时间,尽快尽早答复。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答复件(件结转下年度办理),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审核发布关,在局发文流程专门设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由局法规处和聘用律师对全局所有发文进行依法审查,在程序中对文件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签署审核意见。2023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件,废止件,现行有效件数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立足部门职能,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政策业务开展主动公开,充分发挥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和重大活动的发布解读等各项够工作。不断探索开发新应用新功能,方便广大群众随时查询办理人社政策业务。“邯郸人社”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量突破80万,坚持每个工作日推送信息条,开设有档案查询、工伤申报、求职招聘、社保卡业务等多项功能。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审流程,详细规定发布渠道、发布方式等内容,局法规处和聘用律师参与内容审查,严密排查审核发布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解读内容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0.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政策和业务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升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深化“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持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监督考核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建强队伍提升水平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两方面有针对性开展素质提升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的重视程度,按照“五公开”原则,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拓宽信息公开途径进一步强化人社政策业务宣传力度,持续拓宽宣传载体平台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开平台形式多样。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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