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hd.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115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2020〕-42)要求,贯彻落实《邯郸市2020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人社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增强工作规范性。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全面指导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靠前抓、职能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出台规定,全面推进。研究制定《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规定》,详细列出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等,指导督导各县区局,市局各处室、单位严格落实,大力推进人社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制度,规范运行。人社部门是民生部门,直接服务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为规范做好各项服务,将各个政务服务事项均明确了审批经办流程,完善了保密审查、预先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监督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落实。四是充实内容,主动公开。将“重点、难点、敏感点、热点、焦点”等问题,就业、社保、考录、人事、劳动关系等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事项纳入到政务公开范筹,主动及时公开,让群众知情、放心。
(二)丰富载体,方便群众,增强公开透明性。
1、信息数量。2020年,我局官网共公布各类信息534条,对出台的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政策按照要求同步进行宣传解读,在各级新闻媒体公开上百条,明确专人运营“邯郸人社”微信公众号,坚持每个工作日推送动态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2、公开形式。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官网等网站及时公开信息,积极应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公开工作,开通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沟通咨询功能,公众可根据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查阅市人社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办理相关业务。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与各级媒体建立良好联系,随时沟通宣传点,积极回应群众疑问。三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社保、就业机构窗口单位均在业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业务部门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免费派发有关宣传单和公开资料,在下属单位业务大厅备有免费派发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取阅。
(三)完善制度,及时公布,增强工作时效性。
结合《邯郸市2020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文件要求,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1、依托权责清单公开权力配置信息。按照相关要求,系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并将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在局官网进行了公开,以领导名单、行政职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进行了分项专题公开。
2、强化权力运行过程公开。 按照市政府要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建立政务公开事项体系,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预先主动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及说明等材料。
3、政府信息管理更加规范化、便利化。按照要求完成了官网改版升级,开设“下载专区”专栏,将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下载。制定出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重大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要坚持“谁制定、谁宣传、谁解读、谁推送”原则,所有以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文件,由我局代拟稿,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在依程序进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均应及时进行宣传解读。同时,明确专人对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维护运营,动态更新各类信息。
4、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成立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回复流程、内容、形式等内容。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按期办结。
5、围绕“六稳”、“六保”“三创四建”等民生工作做好回应公开。2020年5月18日,召开“三创四建”专题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大众创业工作的整体情况及“三创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具体举措进行了发布,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转发报道。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栏目,对各类政策进行视频、动画、长图、问答等多途径的宣传解读,对群众的留言提问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对接渠道,及时为群众解决疑问,帮助群众办理业务,以网络为媒介最大力度服务好各类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6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7255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 | |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 | | |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 8 | | | |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2、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二是完善内部交流制度。加强与相关处室(单位)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特别是对关注度高的参保审批、退休审批、各种社会保险的待遇审核等,加大公开力度。
三是组织交流。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到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交流学习,汲取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等,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