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 否
办理结果: A
建议字〔2018〕第32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的答复
尚丙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报销农村合作医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从2017年起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划归人社部门管理。从去年开始,我市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应用程序,实现了“一站式”出院即报,只要是在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出院时在一个窗口只交个人应付费用即可,其余应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助等费用全部由医保经办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从去年下半年又实现了异地结算工作,只要在当地医疗机构备案后到外地定点医院就诊也享受出院即报政策,真正实现了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工作留给自己。
2、各县(市、区)均加大了对防冒工作的检查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首诊负责制、智能小助手APP、日常稽核和不定期夜间稽核等,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加强防冒的工作要求,发现冒名顶替问题,将对医院、医生进行处罚,并追回被骗取基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目前我局已经把异地就医报销结算、加强基金防控、稽核监管作为2018年度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把我市的城乡医保工作做的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服务于全市城乡居民。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5月29日
领导签发:殷立君
联系人及电话:张鑫 801023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