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18〕第20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李明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甲亢列入职工慢性病报销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2011年出台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城镇参保职工长期慢性病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9号),于2012年正式启动运行,保障11种常见病种。随着该项政策的普及,群众的期望值逐渐增高。反映要求增加病种、提高医保支付限额。对此,我们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承受能力进行了测算,拟筛选增加7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保障范围,其中包括“甲亢”,同时适当调整病种支付限额。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征求意见,成熟之后出台政策,以满足群众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6月22日
领导签发: 殷立君
联系人及电话:代海 31115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