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社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2698

邯郸市人社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2022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根据《2023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机办〔2023〕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 “一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满足各类抽查需求。

(二)以内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全市人社系统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联合抽查成为内部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使广大市场主体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推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五)实现年度随机抽查比例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形成监管闭环,确保“双随机”抽查严肃性。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是结合监管职能和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应纳尽纳”,降低执法人员的监管风险;二是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引领,按照确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抽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三是按照统一的格式,进一步梳理监管对象(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进行统一标注,并录入执法检查对象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四是结合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五是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确保标注准确、及时更新、全面覆盖,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4月前)

(二)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将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达到总抽查数不低于80%。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C”级的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学习宣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需调整随机抽查计划的,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四)加强结果运用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案件转办率,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五)强化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不断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宣传报道力度,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众号、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义、流程、依据和标准,要育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要重点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峰峰矿区、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细化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协调配合,深化监管成效。各县(市、区)、各有关处室(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注重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主动配合,开展联合抽查监管,同时,做好对基层业务单位的指导、督促,深化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市、区)、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工作效能。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同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推动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处室(单位)每月17日前将月报表,4月2日、6月23日、9月27日、12月13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季度总结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处。

 

联系电话(兼传真):3111282

 

   附件:邯郸市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月报表   

       

附件

 邯郸市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月报表(本年度累计数据)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通过其他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本地区开展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包含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

本地区开展部门内部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本地区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本地区涉及企业的随机抽查的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抽查对象为企业)

本地区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本地区开展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本地区涉及企业的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抽查对象为企业)

本地区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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