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申报推荐材料
(1)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不装订);
(2)一览表4份(不装订)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不装订,主管部门提交)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8)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9)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审核表复印件
(10)职务任免文件或工资表单复印件
(11)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凭证(限非公有制企业)
(12)聘用合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限非公有制企业)
(13)单位局域网申报推荐公示首页和本人页页面的打印截图或照片
2、学历、资历、执业等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材料
(1)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2)计算机成绩二维码打印单复印件
(3)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系列须提供)
4、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材料
(1)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一览表(后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般要求近五年考核情况)
(2)中小学教师、中专、技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审核登记表
(3)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数量考核情况一览表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复印件
(6)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表
(7)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情况表
(8)校本研修工作情况表
(9)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说课情况登记表(正高级教师说课表直接组到申报卷中)
(10)工作总结
(11)其它材料
5、业绩成果材料
(1)各种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科研立项、结项及科技成果鉴定复印件,效益证明原件
6、论文、著作材料
(1)论文复印件(论文题目,《期刊全名》,×年×期,排名)
(2)著作复印件(《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承担的任务或排名)
(二)送审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字迹工整、清楚。
2、除评审表、一览表、职称评审监督卡外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采用A4纸大小装订。要装订整齐,目录要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排版打印,页码编写在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
3、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
4、材料袋封面和装订册封面需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5、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申报材料袋封面“单位(盖章)”处和申报信息库备注栏要注明工作单位属于三类学校中的哪一类,这三类学校分别是: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村小学和教学点。并把材料袋分别打包报市职改办;
6、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服务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基层条件申报时其评审表封皮、申报信息库备注栏、申报材料袋封面“单位(盖章)”位置,标注“卫生技术基层人员”字样;
7、科研项目(成果)、论著等使用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务必将封面、有本人文章的目录、论文及标明刊号的页底复印齐全。参与编写的论著要加印带有主编、副主编、编委名单的一页;
8、《一览表》、《目录》(样本)、《破格申报晋升登记表》、《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登记表》、《职称计、外免试表》《卫生系列各专业工作数量考核一览表》等申报所需表格可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二、高级职称资格初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自律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要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参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签名负责。凡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未承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职改部门要严格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职改办要按照相关规定,高度重视资格初审工作,层层建立责任制,制定工作规范,加强网上查询验证、调查核实,不当“二传手”,责任不上推、矛盾不上交。要严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初审后,要签字负责,并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市职改办不予受理。凡因资格初审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审核事项及要求
1、基层用人单位审核。基层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书、奖励等各类证书和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严格进行审核确认,对申报人员相关表格填写的内容仔细进行核对,严防弄虚作假。
(1)学历审核。对有疑问的用人单位要通过内部人事档案、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确保学历真实可靠。
(2)论文审核。对有疑问的用人单位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检索查重,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查重,确保论文真实可靠。
(3)业绩成果审核。业绩成果要验证在项目、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证明、完整的课题组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或鉴定证书)等。奖励证书要验证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以及课题组报奖的材料,属于集体奖励的项目还要验证申请人员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佐证材料。
(4)公示上报。基层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照上述要求验证申报材料后,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要求在基层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县(市、区)、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县(市、区)职改办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书、奖励等各类证书和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再次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对有疑问的学历、资格证书、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要按照步骤1的程序由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职改办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予以核验,确保每一份材料真实有效。
三、市高级职称资格审核程序
(一)申报材料接收
对符合申报推荐程序、申报推荐数量要求、完成资格初审的报送单位,将通过初审人员的表单及电子信息汇总后报市职改办,市职改办集中接收申报评审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推荐程序、申报推荐数量要求的报送单位,市职改办一律不接收申报评审材料。
(二)组建专业资格审查评委会
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原则性强、人品好、业内公认的条件,组建高级职称专业资格审查评委会。
(三)申报材料审查
1、资格审查。评委按照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2、交换意见。评委就初审意见进行讨论,按照申报评审条件拟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集中研究。专业资格审查评委会对资格审查意见进行集中研究,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4、实行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制度。对今年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要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对未通过人员要写明原因。
5、落实告知制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未通过原因及时告知对口单位,由单位通知申报人。
6、核准上报。通过人员名单由市职改办和局纪检监察人员审核同意,经公示后,组织上报。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