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解企业困难 稳定就业岗位 曲周县人社局全力做好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31 572

纾解企业困难   稳定就业岗位

曲周县人社局全力做好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工作

 

为支持企业纾解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春节假期过后,我局按照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1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迅速组织开展了稳岗返还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将政策用足,使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到稳岗返还资金的支持。按照文件要求撰写发布了《曲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申报须知》,结合邯郸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筛选出了我县符合政策的企业,通过短信、微信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及时通知了每个符合政策的企业,实行了网上申报办理稳岗返还业务,做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报不出门、零接触,利用网络平台协助各企业经办人员完善相关申报资料,积极协调有关并联审核单位做好并联审核工作。

截至目前,已审核了我县第一批符合条件的18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58.13万元,惠及职工2234人。同时,正在积极帮助指导其余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第二批资金申报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享受政策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及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非严重失信企业、非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 “僵尸企业”。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