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

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7-07-31 4507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载体 记录场所 记录内容 记录部门 记录人
1 行政处罚环节 现场检查 执法记录仪 检查场所现场 对进入检查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查过程、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2 调查取证 执法记录仪 检查场所现场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3 先行登记保存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取证现场  对现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4 陈述、申辩 执法记录仪 陈述申辩场所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5 简易处罚程序 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 执法现场 记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告知、陈述申辩、处罚和文书送达的全过程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6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现场核查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核查现场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7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执法记录仪 执法现场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8 行政强制环节 封存的现场执行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封存现场 对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向当事人现场宣读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记录;对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实施时间、地点和过程进行记录;对封存的资料和物品的清点情况进行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9 划拨的陈述、申辩 执法记录仪 陈述申辩场所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10 行政检查环节 双随机抽取过程 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随机抽取现场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机构和法制机构 执法机构和法制机构负责人
11 送达环节 公共服务窗口送达 音视频监控设备 政务服务窗口 记录审批决定送达过程 政务服务和社保经办服务大厅 窗口工作人员
12 留置送达过程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 送达现场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情况,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13 邮寄送达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邮寄场所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14 公告、送达 照相机 办公场所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等送达凭证进行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