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处室(单位):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