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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4号
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7-06-09
2329
邯郸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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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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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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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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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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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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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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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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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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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2(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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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3(工商登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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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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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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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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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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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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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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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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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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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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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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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人社劳监罚字[2017]第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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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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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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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某等3人投诉该单位在邯郸市煤改气施工中拖欠其工资。调查中,该单位拒不提供材料,接受调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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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和《邯郸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十六条(3)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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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燃长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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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42976811326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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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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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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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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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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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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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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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人社劳监罚字[2017]第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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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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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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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瑞刚等47人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仍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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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和《邯郸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十六条(3)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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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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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1058179064737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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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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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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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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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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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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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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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示发布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