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市级行业协会、学会):
为认真贯彻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81号),现就做好我市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及时限
在前期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我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纠正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和证书管理,建立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项工作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任务分解及分工
完成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做好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衔接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于已停止许可认定的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考核和发证活动;二是对于由就业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三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的相关内容,对职业资格清理工作进行汇总、检查、总结,逐步加以落实;四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目录,确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对开展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和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加以纠正,并按要求进行清理;五是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是否继续作为使用或聘任的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职业资格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负责清理市属行政和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考试和发证活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衔接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市级行业协会、学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协会自行设置并开展的考试和发证活动,提出清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按时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落实好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衔接工作。
三、时间步骤
(一)任务部署(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5日)
印发通知部署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
(二)汇总落实(2015年8月16日—2015年9月30日)
摸清底数,汇总我市现有开展所需职业资格目录。根据汇总情况,对照国家设置的职业资格,对取消、自行设置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进行分类,上报市政府协调小组,对取消、自行设置职业资格情况进行清理,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进行整改纠正。
(三)监督检查(2015年10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对照汇总结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检查组对职业资格取消、纠正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业资格取消、纠正内容及时到位。
(四)汇总上报(2015年12月)
汇总结果,上报市政府协调小组。
四、其他事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资格清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简政放权、促进就业创业、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副调研员翟渊博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加强宣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充分利用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职业资格清理工作的宣传,尽可能扩大清理工作的影响力。
(三)加大监督举报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通“职业资格清理规范信息征集邮箱”,同时利用市人社局纪检电话等渠道受理社会各界举报的非法违规开展的资格、资质考试和发证活动。对于未认真开展清理且被投诉举报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人社局职业资格清理规范信息征集邮箱:hdzyzgql@126.com
举报电话:3111534
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联系人:田志勇 3018897
解 喆 3019323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