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1731

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联系电话:3111282(兼传真)    邮箱:sldjcc@126.com

地址:人民东路508号(邯郸银大厦中楼1006房间)

 

 

邯郸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冀政办字〔2021〕121 号),省根办下发了《河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市根治办为进一步推动制度“全覆盖、实运转”,更好发挥源头预防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决定从2023年3月27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推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和支付环节,从源头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

二、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全市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       

(二)专项检查内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有关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自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工地现场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不断加强《条例》及配套政策宣传深度和广度。指导施工企业对照《条例》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张贴宣传维权“安薪在邯”二维码,填报在建项目制度落实自查情况表》(附件3,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划片包干,集中力量逐户逐项排查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检查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通过查看各个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缴存金额、合同总造价、动用审批资料和动用后续缴凭证(存在差异化缴存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函保单是否到期,验证工资保证金是否缴存,是否达到缴存比例(例如:2022年5月10日前开工项目缴存比例占合同总造价1%;2022年5月10日以后开工项目缴存比例占合同总造价2%),管理使用是否正规。

2.“三机制”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情况;二是检查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和缴存情况;三是检查总包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情况。主要通过查看实名制通道建立情况,工资专用帐户开设凭证、银行流水、施工总承包企业上月份工资拨付申请表、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考勤表(工作量确认表)和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银行从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划转工资流水等,验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机制”是否落实。同时,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并填写在建项目制度落实检查情况表》(附件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责令限期整改。特别是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项目,要定人定责跟踪盯办,指导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制定清欠方案,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缴纳和结清工资,切实预防工资拖欠和减轻年底集中支付工资压力

3.“一惩戒”落实情况。主要结合市交办至各县(市、区)的欠薪案件,对照《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6〕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359)、关于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流程的意见(邯人社〔2016〕38号)等文件,查看各县(市、区)是否存在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管理条件,而未列入问题(例如:克扣或无故拖欠1名农民工3个月以上工资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是否存在符合向社会公布条件,而未向社会公布问题(例如: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涉及人数10人以上且金额5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是否存在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条件,而未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例如: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的等;是否存在经过以上处理而未进行联合惩戒问题。

(三)整改复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督导组成员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由县级干部担任组长,业务骨干任组员,每个组设组长1名,组员2至4名。(根据专项执法检查的任务量,确定督导组数量)。

我办督导组将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已下达执法文书的企业进行复查,若逾期未改或未整改到位,我办将以《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督办函》形式告知项目所在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反馈至我办若再次逾期未整改到位,我办将发建议问责函或直接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未严格落实《条例》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做到应列尽列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根治办要及时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挂图作战,建立包联工作机制,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包联责任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进展,层层推动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列出清单、明确任务、逐项过筛子,抠细节,堵漏洞、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做深做细做实基础工作,确保每个项目都经得起查、每个环节都经得起考。

强化在建项目制度落实。

持续抓好新建项目保障制度落实,切实把排查化解功夫下在平时,加强源头综合治理,扎牢防欠制度笼子,强化违法惩处惩戒,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根治欠薪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做好工作总结

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涉及的在建项目整改情况、执法情况和工作中探索实施的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同时认真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请三日内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申海章   3111282

              李金鹏   3111282

门殿超   3118873            

邮  箱: sldjcc@126.com

 

附件:1.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表

      2.在建项目制度落实检查情况表

3.在建项目制度落实自查情况表

 

 

 

 

 

 

 

 

 

邯郸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