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领会,贯彻落实
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从建设人才强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各级人社部门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工作,重点做好能力培育、岗位锻炼、职业发展、环境营造、体系建设、后备人才等方面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和目标,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
三、加强领导,协同推进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要强化与组织、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使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要树立和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典型,营造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此件主动公开)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