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公众: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要求,现将《邯郸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布,向你们征求意见。请你们结合实际对文稿内容进行研究,若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意见可以传真或者交至市人社局医保处(市邯银大厦中楼10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ylbx@126.com。
联系电话:3010118
传真: 8010332
附件:《邯郸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