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费公示 | |||
收费地点: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栋1211室 |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劳动能力鉴定费 | 冀价行费【2018】47号、 | 职工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 | |
冀发改公价【2020】1712号 | |||
技工学校收费(招生费) | 冀价涉费字【1994】152号 | 技工学校每录取一名学生向市地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费50元/人。 |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 冀价行费【2018】86号 | 技师评审费160元/人,高级技师评审费360元/人;工人技师考试:报名费5元,考核费不分工种每人80元;机关事业单位初、中、高级工技能等级考试,报名费5元,知识考核50元。 |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 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 冀财非税【2022】10号 | 中级职称评审费16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360元/人。 |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 冀价行费【2013】54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冀发改公价【2020】1995号 | (一)专项考试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笔试按每生每科加35元,上机考试按每生每科加55元。 | |
(二)执(职)业资格考试: | |||
1、按照考试规模计算,全省报名考试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每生每科40元; | |||
2、考试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每生每科加45元; | |||
3、考试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小规模考试,每生每科加50元。 | |||
(三)单科考试时间超过三个小时的执(职)业资格考试,可另加收10元,但总额上限为50元; | |||
(四)由我省自行组织命题、制卷的资格类(笔试)考试,在执行上述标准基础上每生每科另加收10元,但总额上限为50元。 | |||
(五)各类考试报名费一律每人10元,证书不另收费。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罚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依据相关法律,根据违法事实,具体定。 | |
经办人:李 雷 | 财务负责人:许海燕 | 纪检举报电话:0310-3111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