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邯郸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预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我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预赛实施方案,现印发大家,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5日
邯郸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
预赛实施方案
为组织好全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现就预赛事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举办全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带动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展示人社系统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为推进法治邯郸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竞赛主题
创建法治人社,保障改善民生
三、竞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邯郸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预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附件1),负责全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预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成员由办公室、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人事处、机关党委、基金财务处、后勤中心和有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四、竞赛内容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及我省出台的人社领域法律法规为主,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其它法律法规通用知识为补充。题库由省厅组委会研究制定,统一下发市本级、各县(市、区)局(题库从hdrsjfgc@126.com自行下载,密码:fgc3111531)。
(二)同步开展全员法治知识考试,各县(市、区)局可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全员法治知识考试采取市局统一命题,纸质试卷答题形式开展,认真组织法治知识学习和全员法治知识考试,考试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七五”普法中期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方法步骤
全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预赛活动从9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准备阶段(9月初—9月10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省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题库开展学习准备活动。
(二)县(市、区)推荐人选阶段(9月11日—9月15日)。各县(市、区)可以通过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在本系统干部职工中甄选业务素质过硬、记忆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普通话标准流利、形象气质俱佳的优秀选手3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也要积极推荐参赛人选,于9月15日前上报市局组委会办公室(法规处)。
(三)邯郸赛区预赛阶段(9月16日-9月20日)。市局组委会组织推荐人选进行预赛,采用笔试、面试和现场知识问答等方式,选出优胜参赛队员4名,组建邯郸赛区代表队(3名正式参赛队员,1名预备参赛选手)参加全省系统决赛。预赛阶段对优胜选手和参赛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四)全省系统决赛阶段(9月底)。省厅组委会组织策划决赛,采取现场竞答方式,在全省15支决赛参赛队中根据得分情况现场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6名。省厅将对获奖单位代表队颁发奖牌奖杯和荣誉证书,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同时,决赛中对参赛选手以微信评选+现场评选方式评选出“最佳人气奖”“最佳形象奖”和“最佳选手奖”各10名(共30名),获奖选手授予奖杯和奖品。
系统参赛人员将统一纳入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宣传骨干库。
全省决赛拟在石家庄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规则
市预赛采用笔试、面试和现场知识问答等方式,全省决赛采取现场竞答方式进行(规则见附件2)。
七、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统筹和经费保障,做好参赛队员的选拔、培训、交通安全等相关工作,争创优异成绩。
(二)市局组委会要精心组织,加强与参与区县的沟通协调,做好预赛费用预算、竞赛场地布置、集训安排等工作,为参赛代表队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确保预赛、决赛取得圆满成功。
(三)市局组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好预赛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推送预赛活动相关动态信息,并做好赛况全程录相和相关图片、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为全省决赛相关视频和《宣传画册》提供素材,营造全市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8年全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组织委员会和
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规则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邯郸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
组织委员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委会:
主 任: 殷立君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尹天鹏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成 员: 机关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2名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张 鑫 法规处负责人
成 员: 张 静 法规处副处长
陈继凯 办公室
胡琳娜 办公室
梁 萧 机关党委
李 涛 基金和财务处
武卫平 财务结算和基金审核中心
李 晗 人事处
李春雷 纪检室
张秀全 后勤中心
附件2:
全省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规则
1. 各代表队抽签决定参赛组次及台号。
2. 每队各有100分作为底分。
3. 各赛区预赛和全省决赛设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类型。
(1)必答题
分3轮进行,每队每人必答,按台号和选手编号依次作答。答对得10分,答错或不完整则不得分也不扣分。要求答题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本队其他选手不得提示,否则不得分。
(2)抢答题
主持人念完题干并宣布“开始”后各队按抢答器抢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队队员可以补充。答对得10分,提前抢答、答错或不完整则扣减10分。
(3)风险题
设20分、30分、40分三个分值。由主持人按台号依次征求各队是否参与答题及所选择的分值,参与答题的队伍依次抽取相应分值题目作答,弃权队不加分也不扣分。要求参与队在规定时间内由一位选手进行答题,本队选手可以补充。答对得相应的分值;答错或不完整则扣减相应的分值。
4. 选手要求用普通话答题,在答题完毕后,报告“答题完毕”,此后将不得补充、修改答案。
5. 必答题、抢答题的答题时间1分钟,风险题的答题时间2分钟。选手答题超时,由主持人终止选手答题。选手答题内容出现争议时,由主持人征询比赛评委意见后,裁定是否得分。
6. 常规比赛结束后,积分相同代表队加赛抢答题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