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市本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和市级示范基地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邯人社规〔2019〕3号)文件以及《关于2023年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强创业孵化基地提质,经验收符合规定运营条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强创业孵化基地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邯郸市自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意见或问题,可从公示之日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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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