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5〕14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5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将于6月21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
6月21日
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025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3.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html)。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4月13日前完成注册,4月15日9时-24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7时。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4月24-25日,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细地址见下表)。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名条件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序号 | 代收代办点名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1 | 武安市人社局 | 武安市矿建路146号 | 0310-5650052 |
2 | 邯山区人社局 | 邯山区陵园路58号 | 0310-8028234 |
3 | 丛台区人社局 | 丛台路甲45号(丛台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西行30米路南,春厂小区北门门口)112房间 | 0310-3130152 |
4 | 复兴区人社局 | 邯郸市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复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专区 | 0310-3148645 |
5 | 峰峰矿区人社局 | 峰峰矿区玉皇阁路66号泉头办公区人社局三楼303室 | 0310-5182288 |
6 | 肥乡区人社局 | 肥乡镇希望街北段路东肥乡区人社局318室 | 0310-8568268 |
7 | 永年区人社局 | 邯郸市永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1016 | 0310-6885036 |
8 | 临漳县人社局 | 临漳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专业技术管理股 | 0310-8465706 |
9 | 成安县人社局 | 成安县迎宾南大街2号人社局二楼205房间 | 0310-7256025 |
10 | 大名县人社局 | 大名县北京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9房间 | 0310-6586300 |
11 | 涉县人社局 |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南楼529房间 | 0310-3893035 |
12 | 磁县人社局 | 磁县磁州路26号人社局二楼职称股 | 0310-2319818 |
13 | 邱县人社局 | 邱县市民中心政府主楼109室 | 15324119284 |
14 | 鸡泽县人社局 | 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219办公室 | 15832000565 |
15 | 广平县人社局 | 广平县青莲街与和同路交叉口西北角人社服务中心一楼 | 0310-2518788 |
16 | 馆陶县人社局 | 馆陶县政府街西段 | 0310-2830805 |
17 | 魏县人社局 |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魏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与技能管理股 | 0310-3531212 |
18 | 曲周县人社局 | 曲周县公仆路19号二楼(政府)西212室 | 0310-8858919 |
19 | 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 经开区和谐大街19号-14号楼304室 | 0310-8066713 |
20 | 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 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228房间 | 0310-6299033 |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0-3111651 |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8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缴费前,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
7.打印准考证
6月13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高级经济考试上机考试费每人每科7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
五、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各市要为考点足量配置手机专用容器(信封、挂毯等)、手柄金属探测器等考务用品。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主动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其他要求
(一) 考试用具
允许使用的身份证件、考试用具及作答要求等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高级经济考试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前告知
应当考前告知应试人员的内容或事项主要包括: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
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考场封闭要求。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等准备工作。
5.高级经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6.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7.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
附件:1.2025年度高级经济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2025年度高级经济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4月13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
4月15日9时-24日17时 | 报名人员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
4月24-25日 | 需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就近办”原则到各县区代收代办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4月28日17时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6月13日-21日 |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6月21日 | 实施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