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18〕第21号
对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职冬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跨县住院联网结算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我们就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报销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即时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邯人社发〔2017〕52号),文件规定:“建立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即时结算平台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即时结算周转金制度,用于开展本市参保居民在县统筹区外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县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则上由所住医疗机构填写《住院通知单》,通过系统传输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在结算平台中确认是否可以即时结算(三日内未作回应视为同意)。再次住院需重新在系统内确认。申请结算的参保人员提供资料后,医疗机构结算窗口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跨县住院联网结算工作推进力度,由现在的点对点联网向普遍联网迈进,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即时结算管理,以满足群众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7月3日
领导签发: 殷立君
联系人及电话:代海 31115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