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执法检查 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698

为强化岁末年初欠薪讨薪问题整治,有效化解矛盾隐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根治欠薪工作要求,以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推进欠薪投诉核处质效再提升,重点领域重大欠薪隐患再化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再夯实,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民生工程欠薪问题和重大欠薪隐患项目元旦前全部清零,其他领域欠薪问题春节前全部清零,各类平台、渠道欠薪案件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防止变量”,确保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及时有效得到维护,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极端事件和舆情事件。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中旬

三、行动重点

(一)对房屋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

(二)对2020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民生工程等拖欠工程款和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涉及欠薪问题全面整治,及时清偿到位。

(三)对市政工程、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等领域在建项目“两金三机制一惩戒”制度落实进行专项督查,到2022年12月底全面落实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监管全覆盖。

(四)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互联网+督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信访等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案件核处情况进行周通报,做到案结事了人稳。

(五)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联合惩戒,综合运用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四、行动安排和工作措施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整体分为排查、化解攻坚、持续

深化、巩固提升四个环节,排查和化解工作可以叠加压茬推进,贯穿始终,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一)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1.全面清查。各县(市、区)和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建筑工地、行业监管工程项目欠薪隐患等进行全面排查,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工贸流通停产半停产企业、政府投资、国企项目和民生工程等,确保排查无遗漏无死角。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拨付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坚决纠正企业垫资施工、不按进度拨付资金等问题。

2.定向排查。结合“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互联网+督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农民工维权渠道欠薪问题线索,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对反映欠薪问题集中的企业和项目,开展定向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用工管理等。对于问题多发、频发、久拖不决的企业、项目等列入重点案件,专班化解。

3.常态抽查。借助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抽查回访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合同签订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启动执法检查程序。

集中排查阶段,同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推进“安薪在邯”欠薪线索二维码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两金三机制一惩戒”制度全落实,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全上线。常态排查贯穿行动始终。

(二)化解攻坚阶段(2022年12月16日至20221231日)

此阶段,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受理和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隐患,进行集中化解攻坚,2023年元旦前,实现第一次清仓见底

1.简单案件从快处理。对涉及人数较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坚持“快受理、快查处”的从快原则,通过宣讲政策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力争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解决。

2.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对房屋建筑、政府投资、国企项目、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两金三机制一惩戒”制度落实情况和欠薪问题项目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市根治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部分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组成。对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以及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工、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3.重大案件专班化解。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情况复杂的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一案一策,分类处理。市本级房地产、交通、水利、市政等工程建设领域重大欠薪案件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市属国企欠薪案件由国资委等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一级对本辖区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民生工程目以及其他重大欠薪项目建立专班,实行县级领导负责、科级干部联系、具体人员包片,按照“问题没查实不放过,问题没处理不放过,清欠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台账式管理,化解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化解到位。

4.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法查询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持续深化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22日                                                

此阶段,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突出全国根治欠薪

平台和线下各类投诉渠道欠薪案件化解,确保所有案件春节前“动态清零”。

1.案件核处动态清零。对欠薪问题线索实行“双交办”,既交属地人社部门又交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快速介入调查,做到“应办必办、依法快办”。案件核处实行日交办、周通报、双周调度的工作机制,重大欠薪隐患或集中爆发发欠薪问题随时调度。

2.畅通联合接访渠道。由市县两级根治办牵头,人社、信访、公安、住建(建设)、交通、水利、工会等成员单位开展“根治欠薪联合接访活动”,实行“一站式”集中接访,快速处理农民工诉求。

3.跟踪回访确保实效。对已化解的欠薪问题、已核处办结的案件线索进行“回头看”,复核确认解决情况,持续关注、动态监管,确保“事要解决”,防止“挂账办”“拖延办”“虚假办”。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3日至3月中旬)。

在全国两会前,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根治欠薪成果,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力争形成一批制度性安排和经验成果。

1.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欠薪信息共享、预警防控、协同处置等机制。人社、宣传、信访、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对接和信息共享,对苗头性、倾向性欠薪风险,做到实时预警,及时干预,坚决消除在萌芽状态。人社、建设、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部门动态共享施工许可、实名制、人员考勤、工资支付、舆情监测等信息,有效发挥信息化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的保障作用。

2.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回头看,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共性问题,提炼成熟经验。围绕专项行动,结合2022年全年工作实际,在企业、项目、用工单位层面推出一批正反典型,对正面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负面典型采取约谈、社会公布等方式,形成震慑,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形成合力治欠共识和对欠薪违法零容忍的社会风气。对参与行动的县(市、区)、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以根治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先进,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具体举措,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百日攻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深入整治,2023年2月1日前报告行动进展情况,3月23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情况。

(二)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协调、交办、督办、通报等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合力。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治理。住建(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督办欠薪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及虚假讨薪、借讨薪名义讨债等违法案件的接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密切跟进“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邯郸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