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单位(个人):
根据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条件要求,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搞好服务,保障代理人员的权益,现将(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邯郸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人才市场)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用人单位的大学毕业生或毕业生个人(代理时间满3个月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任职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申报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任职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三、所需资料
1、民营企业人事代理人员
(1)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原件);
(2)存档合同(分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5个月)。
2、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1)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原件);
(2)存档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5个月)。
3、人事代理人员个人
(1)存档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5个月)。
四、报名:地址及时间
地址: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窗口
时间: 8月9日始至8月31日止
注:领卷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2031872 2031869 2031876
邯郸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16年0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