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5 135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8〕第17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的答复

 

刘孝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医保报销手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我们就所提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报销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邯郸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即时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发201752号),文中规定: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即时结算平台和即时结算周转金制度,用于开展本市参保居民在县统筹区外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县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则

上由所住医疗机构填写《住院通知单》,通过系统传输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在结算平台中确认是否可以即时结算(三日内未作回应视为同意)。再次住院需重新在系统内确认。

申请结算的参保人员提供资料后,医疗机构结算窗口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622

 

 

 

 

 

 

 

 

 

领导签发:  殷立君

联系人及电话:代海 31115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