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8〕第17号
对政协邯郸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的答复
刘孝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医保报销手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我们就所提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报销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于2017年出台了《邯郸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即时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发〔2017〕52号),文中规定: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即时结算平台和即时结算周转金制度,用于开展本市参保居民在县统筹区外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县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则
上由所住医疗机构填写《住院通知单》,通过系统传输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在结算平台中确认是否可以即时结算(三日内未作回应视为同意)。再次住院需重新在系统内确认。
申请结算的参保人员提供资料后,医疗机构结算窗口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6月22日
领导签发: 殷立君
联系人及电话:代海 31115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