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单位(个人):
根据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条件要求,现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邯郸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人才市场)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用人单位的大学毕业生或毕业生个人(存档时间满6个月)。
二、申报条件
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大专满三年、本科满一年、硕士研究生满三年的代理人员。
三、所需资料
1、民营企业人事代理人员
(1)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原件);
(2)存档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3个月,交评审表时打印)。
2、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1)单位人事代理开户合同(原件);
(2)存档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3个月,交评审表时打印)。
3、个人人事代理人员
(1)存档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3个月,交评审表时打印)。
(3)硕士研究生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学位证原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证注册用户名、密码。
四、申报地址及时间
地址:邯郸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窗口
时间:8月10日始至9月10止
五、咨询电话:2031872 2031869 2031876
邯郸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16年8月10日